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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刑事律师办理一起武汉市黄陂区看守所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来源:武汉刑事律师浏览次数:25 时间:2020-09-09 11:04

黄陂看守所,黄陂经济技术开发区办理的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被告人隋某某介绍李某在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加入以“资本运作、自愿连锁经营、1040工程”为名的非法传销组织。该非法传销组织租住在本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进行活动,采取骗取下线每人以最少交纳人民币3800元(1份)至69800元(21份)购买不同等级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采用五级三阶制呈金字塔式向下发展,以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钱财的手段,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该案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已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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